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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汕头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项目(人文社会科学类)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7-05-05 点击:

    各位项目负责人:

      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“创新强校工程”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科函[2017]22号)的要求,现对我校预计结项时间为2016年12月的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项目(人文社会科学类开展结项验收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• 结项项目清单

    序号

    负责人

    项目名称

    平台类别

    经费

    (万元)

    项目编号/认定

    1

    邓剑光

    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

   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

    30

    2014WTSPT016

    2

    徐宗玲

    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

   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

    30

    在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

    3

    王受之

    长江工业设计中心自主创新平台建设

    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

    10

    未认定

    4

    李昊宇

    中德工业产品国际合作研发中心

    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

    3

    未认定

    5

    怀效锋

   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创新社会实验室

   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

    3

    未认定

     

     

    • 验收方式与要求

    (一)项目负责人撰写《汕头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(人文社会科学类)》(附件1,下称《验收报告书》)结题报告时,请不要将待发表/出版的论文/著作列入结题报告;不要直接复制成果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。提供的成果包括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,应在项目的执行期内完成的,不能将旧成果充抵新成果,专利的申请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。

    (二)本次项目结项方式有: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验收。

    未通过省教育厅认定立项的项目(未认定项目)通过材料审核方式结项,不需要开展专家评审,只需按要求提交结题书、相关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。

    通过省教育厅认定立项(有项目编号项目)或在建的平台通过专家评审验收。专家评审结题一般采取会议验收方式。会议验收需要5名或以上的单数专家组成。验收专家需具备正高职称,且校内专家不超过专家总人数的1/3、同一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。

    三、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

    1、5月1日--6月19日,项目负责人完成《验收报告书》填写和专家评审。需开展专家评审的需于5月22日前将《验收报告书》、专家名单电子文档发至yczhuo@stu.edu.cn审核,审核通过方可开展。

    2、项目负责人于6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到创新创业研究院,同时发送《验收报告书》电子文档。纸质材料包括:《验收报告书》(财务处意见栏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)、鉴定意见表原件(专家评审项目提交)、相关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(论文可提供复印件,含: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;转载需要附转载成果的封面、目录与正文首页复印件)。

      联系人:黄玉梅、卓燕淳

      联系电话:86502563

    科研处

    2017.5.5

    附件1 汕头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(人文社会科学类).doc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   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